2020年辽宁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62人公告

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24 10:11:22

  2020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鞍人社发[2014]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8、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2020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招考岗位、岗位简介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0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各岗位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aszyjsxy.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至2020年11月29日24:00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登录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鞍职院网址:  www.aszyjsxy.cn)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考生在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36个小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1日-12月1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急需紧缺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考。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公告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两科:《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40%和6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辽宁省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辽人员,要查验来(返)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8402696


  附件1、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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