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8人公告
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优化开发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决定专项招聘8名高校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招聘8人,招聘单位为净月高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为执行业务审判辅助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男,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4. 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登录网址(http://zhaopin.jingyue.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9时-11月28日16时30分。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后,在个人资料填报模块,完善个人信息,在上传附件位置按以下顺序上传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的jpg格式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每个图片不大于300k):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学位证、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本人签字确认的《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有效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2018年、2019年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还应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择业期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在上传免冠照片位置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35*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个人照片、附件材料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7日9时-11月29日12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网址,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报名费8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先行在网上进行缴费,并在11月30日9时至16时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C区组织部(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经审核通过后,返还报名费。
(三)打印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具体时间后,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zhaopin.jingyue.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相关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本人,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缴费、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5,需先进行初筛。根据初筛结果,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超过1:5(含1:5)的,无需初筛,直接进行面试。
1.初筛
初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初筛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在净月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净月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异地参考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应立即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考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后方可进入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提供2日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净月区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八、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与净月高新区人民法院相同岗位相同待遇。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请登录净月高新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431-85821186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