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晋城城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0人公告

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 2020-11-25 14:42:53
  晋城市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治理能力,解决基层社区工作人员不足,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来源广泛、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动员、沟通协调、矛盾调处能力;
 
  (三)晋城市户籍;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人员、退役军人、曾在晋城市城区城市社区工作满3年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服从分配,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校生(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对象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www.jccq.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至2020年12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填写《晋城市城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个人简历从普通高中阶段写起,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12月11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12月11日18:00至12月12日18:00之前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12月1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2020年12月11日到晋城市城区民政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等。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凭《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在笔试环节享受加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加0.5分,社会工作师加1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2分。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区民政局申请加分。在笔试开考前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含加分)的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
 
  成绩(不含加分)合格人员中,按拟招聘名额以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www.jccq.gov.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学信网的学历验证结果、《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
 
  符合放宽年龄至40周岁的人员需另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社区出具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年限证明,加盖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印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考察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根据各镇(街道)社区工作者的缺额情况,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本次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编外工作人员),工资按我区普通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参照企业职工参加五项保险。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制度,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照拟执行工资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区民政局0356-2581393
 
  技术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356-228656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晋城市城区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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