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28人公告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东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东海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东海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详见《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下载。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东海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2周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疾控中心大楼106室)。
3.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7165013。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表后正反面打印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其他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现场报名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选调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
(五)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A01岗位为公共卫生专业知识,A02岗位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A03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14:30~18:00)到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疾控中心大楼106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选调岗位拟选调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选调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如对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考察体检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岗位名称、拟选调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选调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选调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将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的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选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65431。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336。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