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平桥区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选聘63人公告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桥区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信办文〔2019〕83号)要求,结合全区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全区区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中,择优选聘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 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和数量
详见职位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最早记载为准);
4、选聘范围:全区区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
5、近三年(2017-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选聘单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党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不得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程序实施。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2月9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到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方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年龄与人事档案最早记载不一致的,提供人事档案复印件)、毕业证或退伍证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平桥区2020年选聘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在平桥新闻网网站下载打印。
2、报考人员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报考要求进行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选聘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选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制成汇总表。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及个人报名相关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于12月10日报区人社局702室,同时报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进行联合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选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0年12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准考证应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五、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形式为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等内容。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选岗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人员。组织选岗人员按考试成绩依序选择聘用岗位。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有关乡镇、办事处)负责实施,对拟选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人事、编制手续,纳入乡镇和街道全供事业编制管理。选聘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原所在单位职务自动免除。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及信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3702769
附件1、平桥区2020年选聘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平桥区2020年选聘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平桥区2020年选聘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