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宜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公告(115人)
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延市办字〔2020〕12号)、《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20〕153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等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精神,按照市人社局批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原则
1.坚持依照政策、积极稳妥、属地管理;
2.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稳定;
3.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步实施。
二、招聘安置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115名,岗位为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安置范围
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后,按照宜川县制定的大学生义务兵征兵政策,2014至2018年退出现役后已经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大学生义务兵。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专业不限;
4.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退出现役后按我县政策已经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大学生义务兵;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安置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宜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安置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察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1月26日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yanan.gov.cn/)、宜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cx.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一律按现编制人事手续所在单位进行报名(附件1)。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2日。
2.报名地点:宜川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
3.报名时所需材料:填写了个人有关情况的《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等(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si.com.cn打印)。
4.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察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核环节。
考察考核工作由宜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深入所在单位实地开展考察考核,采取事前考察考核预告,个人述职、审核年度考核情况、民主测评、走访谈话的办法,着重考察考核被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考核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考核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年度考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在年度考核中,有两个年度及以上为不合格等次的;
2.在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一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3.在年度考核中,有三个年度及以上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在年度考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延长考核期:
1.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延长一年考核期,以此类推。延长考核期中,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聘用;有两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或一个年度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聘用。
2.年度考核中,有一个年度为不合格等次的,延长两年考核期。延长考核期中,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予以聘用;有一个年度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察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招聘安置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上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印发招聘结果和办理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落实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延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公开招聘有关活动。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参加公开招聘有关活动。中高风险地区返宜参加公开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参加公开招聘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另行安排有关招聘事宜。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凡出现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从严从重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安置有关事项将在宜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宜川县人社局,0911-4627947)
附件:
1、2020年宜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岗位表.xls
2、2020年宜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doc
宜川县退役大学生义务兵招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