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人公告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0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规定,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发布,下同)。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是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国土空间规划课题研究和自然资源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和相关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名额
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附件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有效比例不低于3∶1。考核招聘所有环节产生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二)招聘的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可实行直接考核招聘相关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年龄要求: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委培、定向毕业生,不属于我院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交相关辞职(解聘)证明文件。
(三)基本条件
1.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所载学历、所获学位与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要求均相符。
2.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具有担任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含多规合一规划、城乡统筹规划)项目负责人或主办人工作经历;
(2)具有担任县级及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
(3)具有担任省级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相关课题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
(4)获得国家级城乡规划设计奖或省级勘察设计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须知。
1.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0年度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附件2),所在单位须审核盖章。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能证明自身工作成果、技术水平的相关业绩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日
上午:09:15-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街11号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办公楼一楼综合办a-112、a-107。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所有报考人员,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综合办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职称条件以及报名表进行合规性初审。
(二)复审
对初审合格人员,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综合办组织相关专家对其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按照每个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原则,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2020年12月7日前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以短信形式发送《面试通知书》通知到个人,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考核比例的,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名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考核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二)面试主要范围。主要考察面试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等方面。
无指定参考资料。
(三)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并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告面试通过人员名单。
六、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须参加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一起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自动弃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查,材料提供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凭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3393638,
监督电话:028-83387359。
附件1.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0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
附件2.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