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武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人公告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武安市午汲特勤消防站顺利投入执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武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午汲特勤消防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灭火救援员40名(限男性)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政审)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25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退役军人、退役消防队员、具有特殊技能(本人具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或医疗、汽车修理、烹饪、游泳救生执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9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具有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体能达到规定标准(参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条件》);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考生应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户籍以2020年12月7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7日— 12月8日,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武安市就业培训服务中心(桥西路289号,对面为市邮政局,东面为市科工局)
乘50路、808路长途公交汽车,市内乘2路、9路公交车,邮局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0-5650706
3、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出具本人的高中毕业证(含中职、中专、中技)或以上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武安市2020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见附件1,下载后按填表说明填写)。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6、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报名情况公布
请关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对报名情况的公布。
8、准考证领取
报名结束后,请关注武安市人民政府(www.wuan.gov.cn)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二)笔试
笔试前由武安市人社局制定笔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笔试由市人社局负责,市消防大队配合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和职业道德等)和消防职业能力测验(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等)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消防专业知识成绩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机构。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武安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体能测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安排及准考证领取等事项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要求。测试地点在武安市区,测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需要。体能测评项目为三项,仰卧起坐、俯卧撑、100米跑。各项均满分100分。在体能测评总分中占比分别为为:100米跑占60%、俯卧撑占30%、仰卧起坐占10%。
3、体能测试评分。由各项目裁判员按照体能考核标准,根据参考人员的该项目测试表现,当场做出评价。全部测试项目结束后,由工作组对每位考生的各项目分数汇总,按比例计算出考生的体能测试总分数,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体能测试总分=100米跑分数×60%+俯卧撑分数×30%+仰卧起坐分数×10%
体能考核标准
4、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体能测试成绩×60%
体能测试结束后,体能测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消防队员,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年龄较小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条件》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六)政审
参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组织,政审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录用。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表见附件2)。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www.w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提出录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八)聘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一经录用,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市财政保障。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新队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约2000元(试用期满后一次性发放),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每月工资大约5000元(含保险、绩效等福利)。担任副班长以上职务(含)和有专业技术特长并胜任的,根据岗位类别设置岗位津贴。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按照年度增资计划,逐年上涨。退役消防士兵,经考核合格后,可根据服役年限套改相应等级,但最高不超过四级一档。
(二)用工形式。实行劳动派遣合同制,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三)其他待遇。按照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社会保险。培训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参加工作后,采取“做四休二”或集中形式每月休息6-8天。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七、特别提示
(一)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市消防救援大队集中组织不少于2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间,应聘人员因个人思想、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市消防救援大队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培训期间,因报名前患有腰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无法完成培训任务,影响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市消防救援大队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培训期间,需缴纳部分被装和意外伤害保险押金,完成培训任务后,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退还本人。请广大应聘对象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发现异常,及时与报考联系电话核实。
(五)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六)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人社局:0310-5650706
武安市消防救援大队:0310-5172119
0310-5173108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纪委监委:0310-5612388
以上电话均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
八、本公告由武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武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武安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