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井研县从“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2人公告
关于井研县2020年从“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文件规定,我县从服务井研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在井研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至少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并符合《乐山市井研县2020年从“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条件。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服务基层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已被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9:00—12:00、14:00-17:0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井研县研城镇顺河街117号)
4.报名资料: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井研县2020年从“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者持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1)《报名信息表》(贴上标准照)2份;(2)户口簿、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三支一扶”或西部计划志愿者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加盖材料形成部门公章。
5.注意事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者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填报健康信息,申领到报名前14天内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四川省外旅居报考者还须在报名前14天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领取到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医学报告。现场报名时报考者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信息绿码,签署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四川省外旅居报考者还须提供报名前14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医学报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一旦查实,将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名,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发放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随即发放考核通知书。未领取考核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和考核通知书参加现场笔试和面试。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考核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考核总成绩相同的,由井研县公招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加试相关事项。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2.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及成绩、党风廉政等情况,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评价;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考核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3720357(井研县纪委监委)。
五、特别提示
(一)此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公告均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发布。
(二)报考者须密切关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如报考者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考者考核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咨询电话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720411;
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833-3722756 。
附件1.乐山市井研县2020年从“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乐山市井研县2020年从“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公开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