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瑞金市市属公立医院选调8名医务人员公告
为实现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城市目标,促进市属三所公立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留住乡镇卫生院中的省、赣州市定向医学生及本科学历以上的优秀医务人才,进一步畅通市、乡(镇)两级择优选调进人用人渠道,并结合赣州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关于通报深化医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函》文件整改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起,每年在乡镇卫生院中公开选调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市属三所公立医院工作,进一步缓解市属公立医院医技人员紧缺的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人事、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瑞金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的具体工作。
二、公开选调对象
本市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原则上选调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9月30日计算),列入我市当年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和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在本市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周年(省、赣州市定向医学生规培时间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计算,必须满所签协议的服务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调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
2020年,共选调8名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办理调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公告和报名
1.公告:每年公开选调工作开展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属公立医院岗位需求进行摸底,确定公开选调岗位,并将当年公开选调相关事项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2.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开选调对象在12月8日-9日到瑞金市卫健委人事职称股610室(联系电话:0797-2539979)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5)《瑞金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对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入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等)。根据考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同分情况,按年龄较小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名次。
(四)体检
入闱体检对象需高于或等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选岗
报考第1项“市属三所公立医院临床医师岗位”的入闱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向社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卫健委向市政府呈报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需与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七)工作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原则性强,影响面大,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选调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和监督。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考试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施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瑞金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2020年瑞金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岗位表》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