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平组通字〔2019〕94号)精神和《静宁县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流程》规定,经汇报县政府同意,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为静宁县人民医院、静宁县中医院、静宁县妇幼保健院和静宁县疾控中心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人才5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三本、专升本和三校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①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报到证的;
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③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④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0日(截至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和网上远程报名的方式同步进行,考生选择任一方式报名。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照片1张,填写《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网上报名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531356143@qq.com),面试前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初审。
3.现场报名地点:静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301室)。
(二)资格初审。县卫健局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试测评。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前,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含在校期间有无不良记录)原件及附件2、附件3、个人简历纸质版。
2.面试测评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县卫健局组织招聘单位与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签约人员毕业后,持就业协议、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到县卫健局报到。2021年8月底前,县卫健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六)体检。资格复审结束后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资格复审和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对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在静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配合考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行程和个人健康情况。全程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
五、咨询电话
县卫健局:0933-2532142
县人民医院:0933-2526291
县中医院:0933-2525187
县妇幼保健院:0933-2521221
县疾控中心:0933-2521425
六、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933-2528236
县卫健局:0933-2521061
附件:1. 2021年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
3. 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表
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