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连云港灌南县购买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岗位招聘30人简章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0-12-01 17:05:54

  灌南县2020年购买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切实提升我县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现将2020年购买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岗位招聘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计划招聘30名,主要在我县从事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工作。(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灌南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志愿扎根基层,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五)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1.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凡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在服务期或服务期已满两个聘期(6年)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http8082--222--189--10--7.proxy.lyg.gov.cn)。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09:00- 12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8日09:00- 12月10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2月8日- 12月10日每天的09:00-18: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2月8日- 12月10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12月8日09:00- 12月11日18:00。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8-83968833。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4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16日09:00-- 2020年12月19日09:00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12月11日09:00-16:00登录到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表详见附件)。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当前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户口簿三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排序,下同),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的考生可优先安排就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518-83968215    0518-83968833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有关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首聘3年合同(经考核实行一年一签),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8。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灌南县2020年购买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岗位表.xls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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