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广元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人公告
广元市气象部门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气象部门人员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元市气象局2021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家气象系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广元市气象部门2021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到时必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其中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12月9日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请应聘人员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学习成绩(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扫描件,并按要求详实填报个人其他相关信息。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进入笔试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需求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低于1:3比例的气象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四、考试
1.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需要参加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详见《广元市气象部门2021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明细表》。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同意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它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信息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应为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
3.关于服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严禁其他单位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4.关于违约责任。为保证招录工作的严肃性,对已签订三方协议到我市气象部门就业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三方协议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并缴纳1万元的违约金。
八、招聘政策咨询
广元市气象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39-3300314。
联系人:杜进 李凡。
九、招聘工作监督
广元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839-3328050,联系人:刘运成。
附件1:广元市气象部门2021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明细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