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湖州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15人公告
来源:湖州人才网
2020-12-03 10:28:49
2021年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公告
长兴是浙江的北大门,位于太湖西南岸,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北与江苏宜兴、西与安徽广德交界,自古被称为“三省通衢”,县域面积1430平方公里,下辖9镇2乡4街道,户籍人口63.45万。区位优势明显,对外交通发达,县内有一条黄金水道、两条国道、四条铁路、四条高速公路,与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城市均在90分钟交通圈内。长兴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物产富饶,生态优美,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绿色发展百强县,是一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宜居之地。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2021年长兴县继续实施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工作,拟面向重点高校引进15名硕博士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硕博士人才15名。结合我县的专业需求,设置5个综合职位,1个专职岗位。引进综合岗位的人才由组织人事部门结合人才的专长分配到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级部门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国内36所A类“双一流”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本科为36所A类“双一流”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或浙江省内12所重点建设院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毕业生。
3.位列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THE《泰晤士高等教育》、U.S.News(美国新闻杂志)、QS(全球教育集团)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符合上述1、2、3项任何一项均可报名,以上引进对象中,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秀,且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专业领域: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新闻学类、计算机类、土木类、水利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林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考古学类相关专业。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长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部分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和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490578705@qq.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2:1,低于2: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较多的职位,可通过预选按不少于计划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来长参加现场面试的人选,预选具体时间、方式另行确定。面试前向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邀请函》。
4.组织面试。在面试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021年长兴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及报名时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的原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6.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相关政策
1.面试补助。对应邀来长参加面试的,现场面试期间统一为应聘者提供免费食宿,结合大学生招引政策,按照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往返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为:湖州市内100元/人、浙江省内300元/人、省外600元/人。
2.入职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拟聘任7级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拟聘任8级管理岗位。实行一年考核期,考核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3.培养提拔。引进人才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及时调任公务员。
六、其他
1.本公告由长兴县委组织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名人员需了解最新动态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长兴人社)。咨询电话:长兴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572-6042086;长兴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管理科0572-6025574。
附件下载>>>
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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