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宜昌市猇亭区事业单位选调12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拟采取选调方式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调共涉及10个岗位,选调12人,具体选调岗位及职数详见《宜昌市猇亭区2020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湖北省范围内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身体健康;
4.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学士学位及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的具体选调条件见《宜昌市猇亭区2020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猇亭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8日8:30至17:00。现场报名: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 18日8:30至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文件名须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发送到邮箱:826614882@qq.com。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报名(猇亭大道1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宜昌市猇亭区2020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在“报考承诺人”处手写签名,网上报名的上传PDF格式表格);
(2)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模板见附件3);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个人地市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的文章或受表彰情况可以一并提供)。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所选调单位须与现所在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公务员不受此限制)。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且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区人社局负责。严格按选调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或者短信告知。
(三)考试及考察
在实施考试前,选调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结合报名情况,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岗位调剂。
1.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综合岗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公文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卫生岗主要考查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手机短信(初审合格通知),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成绩:考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场宣布确认。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若考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确定。按照选调岗位职数与参加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时,应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猇亭大道180号,宜昌市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事人才股)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若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选调岗位职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纪检、综治等部门一票否决意见等方式进行。采取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资格条件。考察结束后,按选调岗位职数与考核合格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有关说明
1.按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审批和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调入后,不保留原职务层级。对原系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身份,不再享受公务员(参公)待遇,按原岗位对应职级执行事业单位工资。事业单位按原岗位对应职级执行工资。
2.通过选调进入宜昌市猇亭区的干部,统一设定三年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级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四、其它
1.本方案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组织部、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6511338
监督举报电话:0717-6512380
附件:
中共宜昌市猇亭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