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人公告
来源: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12-04 08:14:1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0多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23000多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校,2019年10月被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实践和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7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是学校编外教职工,已聘人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岗位类别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6日17:00,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基本情况表》电子版(附件3)
(3)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关工作证明、身份证等扫描件(该项材料,请按照顺序复制粘贴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并保证文档内容清晰可见)
以上材料请一并打包发到邮箱:rscgkzp@gdqy.edu.cn,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提示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报名时提供方可报考。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及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于2020年12月7日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予以公布。
六、考核
考核初定于下一周进行,考核方式及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未被聘用且符合该空缺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
4、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3日
附件3:基本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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