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22人公告
2020年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7〕6号)、《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2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要求见《2020年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为全州(不含吉首市)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需为全州(不含吉首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或全州(不含吉首市)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有职级的,选调后保留原职级相应的级别待遇。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身体健康;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2月 1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为1981年12月 1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1979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调公告通过市人民政府、市新闻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12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吉首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吉首市政大楼A栋612),联系电话0743-8520602。报考事业单位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2813511。
4.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和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2020年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身份证明复印件(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加盖州级人社部门印章的《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由市委组织部认定,报考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前资格复审、拟调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报名资料不真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文字综合知识合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或文字综合知识占80%。考试内容详见《2020年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内容归类表》(附件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职位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没有跟班考核要求的职位,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或写作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知识或写作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则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有跟班考核要求的职位,根据跟班考核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跟班考核对象。跟班考核期限为一个月。跟班考核期满,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按笔试成绩×70%+跟班考核打分×3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确定体检对象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对象为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分别拟定选调人选方案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对本次选调工作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43-8520602(市委组织部)0743-2813511(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43-8521004(市纪委监委)
附件:
2.《2020年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0年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内容归类表》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