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招聘公共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人公告
来源: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07 10:56:06
淮北市公开招聘公共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市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充实公共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全面提升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度淮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公共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淮北市公开招聘公共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具体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 2020 年12月4日起同时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huaibei.gov.cn/)、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bei.gov.cn/)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卫健委人教科负责。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淮北市招聘公共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至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bei.gov.cn/)、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bei.gov.cn/index.html)上发布。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者,当场进行加试并公布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健委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咨询电话: 0561-3119539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0561-3198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61-3119593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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