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招聘7人公告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 2020-12-07 16:46:15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7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7名,其中:
 
  1.基层国土资源所协管员2名,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要国土项目现场踏勘及地灾值班,要求男性。
 
  2.计算机软件技术岗位1名,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通信技术,男女不限。
 
  3.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岗位1名,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男女不限。
 
  4.城乡规划技术岗位1名,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男女不限。
 
  5.不动产登记协管员2名,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会计学、地质工程,男女不限。
 
  专业认定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招考范围为龙岩市,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考时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龙岩市辖区内,或者龙岩市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东边综合股(上杭县北环路中段171号),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0597-3132801;或者上杭县原林业局办公大楼503室,联系人:傅女士,联系电话:0597-3885922。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不组织笔试,只进行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
 
  (四)考核聘用
 
  1.按照报考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选。如最后1名面试成绩有同分数者,以学历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
 
  2.县自然资源局对聘用人选进行考察,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3.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4.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局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与薪酬待遇
 
  (一)聘用办法
 
  1.受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聘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县自然资源局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聘用人员原则上1年内不得提出离职申请。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含绩效、五险一金等)按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已聘用编制外同类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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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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