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市公安局招聘辅警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员4名
二、招聘条件
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出生),大专(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适应夜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公安局前栋415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身高测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退伍军人还需携带军人退伍证。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
(二)面试地点:市局七楼
(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社部〔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递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政审合格,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相关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发放月基本工资的80%。按月和年度考核成绩,发放相应的考核奖励。
(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四)每月的加班、执勤津贴据实发放;每月伙食补贴和民警同等待遇。
八、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张家界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0744—8248094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