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磁县选调社区工作人员100人公告

来源:磁县人民政府 2020-12-10 14:09:22

  磁县公开选调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直事业单位和县选村官中公开选调100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选调。


  二、选调对象和人数


  共选调社区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情况如下:


  1.从县直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择优选调62人。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从县选村官中选调38人。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选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岗位


  我县新设置12个社区(不含原村改居社区18个)工作人员岗。


  五、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5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3.报名网址:baoming.boyuest.com


  4.考务费:100元


  缴费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即缴费截止时间。


  (二)资格审查


  1.面向县直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的选调:


  ⑴组织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6张、单位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表现优秀且同意选调的证明信(加盖单位公章)。


  ⑵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由县纪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进行政治审查,对受到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情况及失信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⑶笔试环节。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制定笔试实施细则。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选调人数1.5: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⑷面试环节。面试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制定面试实施细则。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基层党建知识、处理信访问题能力、为民服务本领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体检环节:中共党员者,学历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证件审核、体检,根据证件审核、体检结果择优录用。


  ⑸证件审核。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在证件审核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向县选村官的选调:


  ⑴组织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个人申请、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6张、单位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表现优秀的证明、乡镇党委会研究同意选调意见。


  ⑵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选调的条件要求和村官的现实表现提出推荐意见。


  ⑶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由县纪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进行政治审查,对受到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情况及失信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⑷选调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县村官开展2020年度百分制考核,进行综合量化打分,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选调。


  3.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办公室确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名额造成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4.公示。确定选调人选后,在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5.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三)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参照当地新录用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并逐年提升,按国家、省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龄连续计算,列入财政预算。从县直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的社区工作人员,离开社区岗位后,工资按选调前渠道列支。


  六、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实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有关证件、证实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选调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四)选调过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公告由磁县公开选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磁县县委组织部   0310—2339926


  磁县人社局        0310—2312379


  监督电话:磁县纪委监委      0310—2322161


  技术咨询电话:    0310-4520907


  磁县公开选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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