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内江东兴区招募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人公告
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招募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养殖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募东兴区乡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名。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边远乡镇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较丰富的动物防疫工作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基本熟悉动物免疫、检疫、疫病普查、疫情报告、动物常见病诊疗、消毒等兽医常用知识和操作技能;熟练电脑操作。原则上招聘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募规模
全区共17个镇(街道),结合全区养殖产业布局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划分为双才、高粱、双桥、白合、田家、椑木、新江(郭北)、富溪(东兴、西林)、顺河(平坦)、永兴、永福、杨家、石子13个区域,每个区域招募1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全区共13名。
三、服务任务
(一)为区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服从区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在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服务期管理及服务待遇
(一)服务期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原则上不超过1年。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根据下一年度特聘计划指标情况优先继续聘任。
(二)服务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个服务年度的补助标准为3万元。其中:每人每月补助1650元,购买人身意外险200元;余额部分用于补助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购买凭发票报销)和服务期满的考核。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我区在编人员管理。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9日-12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东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个人申请报名的方式,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东兴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2份、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明、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登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募要求条件的,均取消招募资格。
(五)技能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技能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区农业农村局另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及递补
1.体检人选确定
按照技能考核情况,总成绩前13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从防疫专员经费里支取。
2.体检及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如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技能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分别向东兴区公安局、东兴区信访局查询拟聘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违法上访行为,并经东兴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审批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协议》。所有聘用人员应按照服务协议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联系人:王宇浩13659004310,蒋兵15244864518。
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