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市农业农村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10人公告
根据仙桃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仙人社文〔2020〕17号)精神,经仙桃市委编办批准,同意仙桃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空编补员10名,所需人员从本系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择优考试考察聘用。其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仙桃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数10人。聘用人员实行统一调度安排。
三、报名基本条件
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4.现在仙桃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服务“三支一扶”人员,且服务期满,中途没有中断、离开岗位;
5.服从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具体安排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仙桃市农业农村局四楼412人事科,联系电话:0728-332192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xiantao.gov.cn)或仙桃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j.xiantao.gov.cn)上下载打印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3张;
③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仙桃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结果及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考核聘用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及考试安排。准考证由仙桃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发放,笔试面试安排在一天内完成,上午进行笔试,下午进行面试。
(四)笔试。委托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命题,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或弃考的,取消笔试资格,其个人笔试成绩直接计为零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五)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委托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
2.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3.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或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个人面试成绩直接计为零分。
(六)发布考生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仙桃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考生笔试、面试及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在本系统服务年限长短确定,服务期长的人员优先;如在本系统服务年限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仙桃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受检人自理。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6.体检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仙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全面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匹配、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相关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核实,考察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由仙桃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考试综合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仙桃市农业农村局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1.拟聘用对象将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仙桃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仙桃市农业农村局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涉及政策口径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728-3323315。
2.报考资格条件由仙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电话:0728-3321923。
3.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监督电话:0728-3324436
4.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5.相关附件
附件1:2020年仙桃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