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临夏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3人公告
来源:河州党建
2020-12-12 11:10:47
临夏市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3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临夏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有志于从事社区服务和党务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零就业家庭、具有社区相关从业工作经验的人员。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其它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市级联审、公示考察、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
2.报名地点:临夏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统办楼10楼1003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6张。现场领取填写《2020年临夏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二)笔试面试(12月19日至12月27日)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市级联审(12月28日至12月31日)
对综合成绩前43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协调纪委监委、政法、公安、信访、民政、环保、劳动监察、扶贫、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提供结论性意见,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公示考察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四)公示考察(2021年1月4日至1月15日)
经报名、笔试、面试、联审条件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选人员,在临夏市组工网、河州党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组织考察。
(五)体检(2021年1月18日至1月20日)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另行指定,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六)录用上岗(2021年1月20日后)
经笔试、面试、市级联审、公示考察、体检后确定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录用上岗,并统一安排岗前培训后,到分配社区开展工作。
四、聘用管理
聘用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由聘用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用人镇、街道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一般为三年,续聘合同期限可与社区“两委”成员任职届期相同(5年)。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五、待遇保障
1.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综合考虑社区实际工作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上年度临夏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落实。
2.聘用人员月工资为3623元,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全部列入临夏市年度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按比例缴纳,工资由市财政局每月统一发放。
3.录用人员中以前为公益性岗位、零就业、临聘人员的,自聘用后解除其前聘用合同,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零就业、临聘人员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七、纪律监督
1.笔试、面试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对整个选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选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务处理。
3.选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13309300527
中共临夏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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