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龙港区招聘2020、2021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人公告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14 10:06:59

  葫芦岛市龙港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2020、2021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2021届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七)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d.gov.cn/)、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gq.hld.gov.cn/)及部分校园就业信息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4日。


  2.报名材料:


  (1)《龙港区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双面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党员证明需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加盖学校有效公章)。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lgqrcyj@163.com(确保图片清晰完整,以jpg格式发送)。报名邮件以“姓名-报名单位”命名。因个人原因造成图片信息不完整,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4.外地考生凭普通硬座、硬卧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同时有动车和高铁的乘车区间请优先选择动车)、与高铁二等座价格相当的经济舱机票票根来葫全额报销往返费用。


  5.按照国家差旅费标准报销面试考核前一晚住宿费用。


  6.报名考生可免费游玩4A级景区葫芦古镇。


  (三)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审核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资格。


  (四)考试考核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成立专项考核小组负责面试工作。


  待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面试方案。请考生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d.gov.cn/)及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lgq.hld.gov.cn/)。


  经考核合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d.gov.cn/)、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lgq.hl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葫芦岛市龙港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并重新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资格审查


  对拟考察人员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葫芦岛市龙港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ld.gov.cn/)、龙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lgq.hl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不负责报销相关的交通住宿费用,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报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葫芦岛市龙港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29-3051009


  纪律监督电话:0429-3050037


  附件1:招聘报名表


  附件2:岗位表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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