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酒泉市肃州区委办公室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相关规定,经区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请组织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区委办公室公务员岗位秘书2名、选调区委应急信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干部3名。
二、遴选和选调原则
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遴选和选调范围
公务员从全区各乡镇、街道、区属部门(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遴选,事业干部从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选调。
四、遴选和选调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扎实的政策理论水平、合作共事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和选调: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事业干部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新考录公务员必须满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肃州党建网和区政府公开栏向全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推荐。本次遴选和选调以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对符合遴选和选调条件的干部,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根据推荐函所附内容认真审查,慎重推荐。《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推荐函》由推荐单位从肃州党建网下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肃州区委办公室218室。
联系人:要俊珊 0937-2615621。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提交《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单位出具的《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推荐函》(有主管局的,加盖主管局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资格审查:根据遴选和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和单位推荐意见,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未通过资格预审者,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并通知本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低于1:3,报考比例达不到1:3的,酌情减少遴选和选调人员数量。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并函告组织人事部门。
(四)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文写作能力、分析问题思维以及政治理论素养。
2.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和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3.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区委办公室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现实表现、公文写作、个人综合素质、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
(七)综合成绩确定。考察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组织考察成绩×30%),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和选调人员,书面征求纪委监委、公安、信访、法院等有关部门意见,经区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遴选和选调人员。
遴选和选调的成绩通过肃州党建网公布。
(八)公示并遴选和选调。拟遴选和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区委办公室及拟遴选和选调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和选调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肃州区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