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荆州开发区招聘事业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12-14 15:00:31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鄂办文〔2020〕35号)和《荆州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现面向我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荆州开发区所辖街道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计划

4个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岗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数量时,招聘数量予以适当核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就业年龄段(达到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且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5.在社区连续任党组织书记达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6.首次招聘以2020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计算连续任职年限,划分就业年龄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街道党工委同意,报送至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任职文件、相关获奖证书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

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社服务中心会同街道组成工作专班,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资格进行审核。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资格。

(四)业绩考核

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社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业绩考核。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由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社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业绩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突出考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档案审查,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一票否决”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获得荆州市委市政府和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可以优先聘用。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审批和聘用

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社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及聘用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在参加面试前14天内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参加面试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对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考生或者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由荆州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告,由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333815

监督电话:0716-8333766

荆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荆州开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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