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黄梅县《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梅办发〔2020〕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四)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社区急需专业人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社区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黄梅先锋、黄梅微讯、黄梅民政等媒体发布《黄梅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宜将同步在上述媒体发布,应聘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通知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12月14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提前将已下载的《黄梅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发送到招聘工作指定电子邮箱:378211065@qq.com或409114198@.qq.com。
3、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资料到黄梅县民政局现场报名。详细地址: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县民政局一楼东值班室(黄梅县晋梅中学斜对面)
(2)报考人员下载本公告中附件中相关表格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政策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①《黄梅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学信网》上下载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
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5张;
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合法性证明。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即可进行确认缴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50元收取。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将由招聘主管单位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一)笔试。卷面分数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1、笔试内容: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生于2020年12月28日8:00—17:00到黄梅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黄梅镇晋梅大道县民政局办公楼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考生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黄梅先锋、黄梅微讯、黄梅民政等媒体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间10分钟。
1、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入围人选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如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有效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五、综合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二)加分政策。在黄梅县城区13个社区从事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公益性岗位、社区编外聘用人员,经所在社区和黄梅镇党委共同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以上人员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可在笔试卷面分上增加5分。即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5分
(三)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一场笔试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六、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采取与本人见面座谈、听取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意见、公检法等部门联审联查等方式进行(是党员的,还要进行廉政审查),明确提出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拟聘用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0〕1号)执行,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聘用管理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黄梅县民政局、黄梅镇人民政府统一分配到城区社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八、补充说明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黄梅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该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黄梅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3--3369216(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