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关于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永定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外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男性(需值夜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电脑办公软件使用。
(二)招聘方式
1.考试形式及内容: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及申论、值班与应急知识,满分100分。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由中共永定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主管部门研究后,在相关媒体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2日(正常工作日时间),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3:1比例,则报名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29日。
(二)报名地点: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永定区委大院3号楼304室)。
联系人:苏先生,手机:13599327750,电话:0597-5832950。
(三)报名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四、聘用管理
(一)对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按照区委、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缴纳医、社保等。
(三)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受聘人员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