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劳务派遣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热爱工作,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熟悉电脑,精通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招考范围为武平县,即报考者报考时常住在武平县辖区内。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四、不得报名的有关情形: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另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指:与聘用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的招聘岗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综合股(县政府大院内复兴楼5楼),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 18859030500。
(二)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个人简历材料,以及填好的《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量化评分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由县委宣传部根据招聘岗位性质自行灵活组织。
(一)笔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不予开考。笔试科目由县委宣传部自行制定,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按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由县委宣传部自行安排,面试分数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以年龄小者优先。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的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4.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即以招聘单位正式通知体检时限为准)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5.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总成绩及优先顺序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取高分者作为拟聘人员,征求纪检、综治、公安、卫健、法院等部门意见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县委宣传部统一管理,试用期间待遇按县委宣传部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参照县委宣传部现有聘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县委宣传部将设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组织考试和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2.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7-4828282)。总成绩、拟聘对象名单将在宣传部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
3.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