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

来源:吉州区人民政府 2020-12-15 14:35:25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森林防火救援队伍建设,同时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队伍,服务吉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吉州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吉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性别为男性,岗位为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3周岁(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1.持有机动车B2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1.报名时间:11.30-12.17

2.报名地点:吉州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450室)。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12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区消防大队人民路中队、区体育场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各占20%)

2、资格审查: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

(1)时间:12月23日

(2)地点:区消防大队工业园区二中队

(3)内容:按体能测试成绩1:1.5入围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1.5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吉州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12月25日-26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区应急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000元/月·人,正式聘用后参照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日常在吉州区各消防队站承担执勤任务。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需要时由区应急管理局调度,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训练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成果运用

本次招聘考试成果两年内有效。如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相关用人单位申请,报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剩余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通过体检考察后予以补聘。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796-8226030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796-8213985

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 0796-8231119

附件:

1、吉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报名表

2、吉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森林防灭火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吉州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8日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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