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

来源: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15 15:15:27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党建引领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办文〔2020〕13号)要求,特面向我市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程序,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落实专编专用,坚持激励关爱,引导、激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二、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

天门市竟陵、候口、杨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

招聘岗位计划数为7名。

(三)招聘对象

竟陵街道、候口街道、杨林街道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6、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达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在岗履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近年来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负责,严格按照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资格进行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地点: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4号;联系电话:0728—5223449)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门主管的学校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认证为准,其他部门办的学校以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认证为准。教育部门或相关办学部门必须出具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有负责查验人员亲笔签名)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

(2)报名人员应提供其所在社区连续任职的有效证明。

(3)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2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天门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核考察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和内容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业绩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深入考察的方式进行,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考察。

(一)业绩考核

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街道党工委统筹实施,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内容由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比50%)、群众满意度评议(占比30%)、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占比20%)等组成。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或者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经市委审批同意,可以优先聘用或适当放宽条件聘用。将优先聘用、一票否决事项等情形列入考核要素。街道党工委制定相关具体业绩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实行量化打分。

(二)组织考察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量化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可按照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1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考察)。

1、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23日。

2、考察形式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及公示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审定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具体由街道党工委商体检机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由市人社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街道党工委分别按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办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关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各街道各部门要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要求,严密组织实施,规范招聘程序,坚决遏制不正之风,防止出现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确保专项招聘每个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本公告中涉及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728—5236359;市人社局0728—5223449。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1.天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岗位表.docx

2.天门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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