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辅警队员简章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辅警队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素质和能力;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男性,年龄20-35周岁(1985年12月1日以后至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纹身,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需持有摩托车驾照;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 岗位1002特别要求:退伍军人(在部队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等级的奖励者优先录取)或公安院校毕业生,年龄20-30周岁(1990年12月1日以后至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
8. 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名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特别注明: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离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
三、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发布信息:在同安之窗(网址:http://www.xmta.gov.cn/)、 “厦门同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工作日上班期间接受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同安区银湖路179号一楼)辅警大队办公室,电话:0592-7366035。
(四)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可到报名点索取《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辅警队员简章》和《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辅警队员报名表》,也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同安区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并复印第2、3、7、16页,可显示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审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笔试。所有报考者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本知识(内容为《宪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上午8:00,地点:同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二)体能测试。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拟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体能测试总分100分,达标为35分。体能不达标者不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加分。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加1分,二等功及以上的加2分,公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加2分,同安区就业困难人员加2分。以上加分计入体能测试成绩,加分不受体能测试满分限制。
(四)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总分计算。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同安公安分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同安公安分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所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同安公安分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由分数线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取后根据需要由同安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到各基层单位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辅警大队公告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同安公安分局委托同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同安公安分局考核情况,考核合格者,合同可续签。
(二)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由同安区政法委牵头,同安公安分局具体组织实施,厦门市公安局辅警支队进行全程监督。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