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虎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虎林市人民政府 2020-12-15 16:55:28

为切实加大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鸡西市引进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政策》(鸡办发[2019]17号)和《虎林市机关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政策》(虎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我市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选拔优秀人才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1.招聘单位。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虎林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中心和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招聘岗位及数量。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人;虎林市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人;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0年12月1日前是鸡西市域内户籍。

5.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专业不限。

6.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

(8)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ljhulin.gov.cn)招聘公告附件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身份证正面与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及《考生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周六、周日休息),报名地点为虎林市人社局四楼人才中心。

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4.注意事项: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因目前还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需及时关注虎林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

2.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间参加体检人员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3.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考核、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存在异议或其它原因,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享受黑龙江省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主管单位组建考核小组在试用期满前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最终确定为聘用人选的,如录用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职位,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及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67-5888156

监督举报电话:0467-5822535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