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费县残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费县人民政府 2020-12-15 17:20:37

根据省残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届离校未就业山东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残联办函〔2020〕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离校未就业山东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缓解县残联工作人员短缺的现状,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5名残疾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一、岗位设置信息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

具体岗位:基层助残服务。

招聘对象:具有本县户籍的2020届离校未就业残疾高校毕业生,计划招用5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用人单位具体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或接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不得报名。

5.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残疾证原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二)《费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就业指导科(费县胜利路6号)。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本岗位相关的知识。报考比例达不到1:2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政审、体检、考察。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期限和待遇: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除首次上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外),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月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监督电话:2110255 2110221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费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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