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

来源:海口市教育局 2020-12-15 17:50:31

一、校情介绍

1. 学校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海口市政府、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协作承办的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公立学校。小学部于2018年9月正式开学,目前学校已招收小学一、二、三年级共20个班。

2.办学目标

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一所吸纳“北京-海口”办学优势,立德树人、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校。学校践行“全面发展+突出特长+创新精神+高尚品德”的学生培养目标,小学部在树立品德、涵养习惯、拓宽视野、开启思维等方面发现并开发特长、尊重个性,保护并培养创新精神融入课程与活动,为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结合海口市区域特征,整合海口区域资源做未来教育,育自贸港精英人才,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基础教育前列的优质学校。

3.校园设施

学校位于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建设中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坐落于省会海口市的中心地带(美兰区大英山东二街10号),占地面积40亩,初期建筑面积 65878 平方米左右,学校硬件设施一流,除标准化教室、科学、信息、美术、舞蹈、音乐等专业教室外,学校还设有录课教室、心理咨询室、直播电视台、专业书法教室、多功能学习空间、室内篮球馆、室内排球馆、室内游泳馆、阶梯教室、教师学生餐厅、教师学生宿舍及多种开放性学习、休闲空间来满足师生多样化学习生活的需要。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专技岗28人,具体岗位条件参见《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高于当地同级别公办学校20%工资(作为奖励性工资),五险一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职业年金、带薪寒暑假、年度体检、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等。学校配备食堂,教师宿舍,为条件优秀者提供周转住房。学校依托人大附中联合总校领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台,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个人潜能的空间,实现个人专业持续提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 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一)。

(三)招聘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国内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对应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以相关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填写附件二,承诺在毕业时取得符合报名岗位需要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且符合所任教学段相应层次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须书面承诺(附件二)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试用期)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届时若无法提供将解除聘用。)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暂时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二),承诺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100分及以上成绩单。

(3)考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在校就读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音乐、形体、体育、美术岗位的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1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www.rdfz.cn)、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布)。

(二)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1.网上投递简历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宣讲会现场接收简历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请访问链接:http://rhes.quanzhi.com/填写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明并上传证明文件。应聘者也可以在各面试点宣讲会现场提交简历。

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通知要求)参加相应考点笔试、面试并核验材料。

(2)报名时间:

长春考核点:2020年12月15日9:00—2020年12月21日17:00

武汉考核点:2020年12月15日9:00—2020年12月24日17:00

(3)报名要求:

①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②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 简历初审

从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择优筛选进入面试人员。通过初审后,应聘者需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成绩单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参加面试。

简历初审方法: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考生简历、成绩单和证书等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含60分)进入笔试和面试考核。

3. 考核

(1)此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均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学科专业水平及综合素养测试,面试成立招聘面试专家组,对前来应聘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现场面试。

(2)设立“长春”“武汉”两个考核点并将进行现场宣讲会,宣讲会当日现场接收简历报名。

(3)考核点安排:

日期

环节

地点

2020年

12月21日-22日

宣讲会,收简历

东北师范大学

(长春)

笔试

面试

2020年

12月24日-25日

宣讲会,收简历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

笔试

面试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或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分别在考试结束后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4. 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在所有考核点的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在各岗位综合成绩60分(满分100)以上的考生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用人选公告将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 提交三方协议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三日内,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按要求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我校。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我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我校在完成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体检、考察、毕业报到及公示

1.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员。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3.毕业报到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毕业报到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章老师 0898-36625762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一: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

面向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专业

学历

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等级

1

小学语文教师

14

35周岁以下

不限

本科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

小学及以上级别语文教师资格证

二级甲等

及以上

2

小学数学教师

8

小学及以上级别数学教师资格证

二级乙等

及以上

3

小学英语教师

1

小学及以上级别英语教师资格证

4

小学音乐教师

1

小学及以上级别音乐教师资格证

5

小学体育教师

3

小学及以上级别体育教师资格证

6

小学美术教师

1

小学及以上级别美术教师资格证

1.本次招聘共招聘专技岗28人;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签署承诺书承诺在入职一年内取得,逾期则自动解聘。

附件二:

承 诺 书

本人参加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岗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现在暂时未能提供以下项证书(请在以下项缺失材料打钩“√”):

1、□教师资格证。本人承诺在入职一年内取得,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本人承诺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

3、□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承诺毕业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

4、□。

本人保证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并保证真实有效且符合招考公告及报考职位的要求。

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只报考本次考点一个职位,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及报考职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手写、按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三:

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的考生,将提前认真阅读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及报名要求。如若进入笔试、面试环节,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若有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则自愿接受取消成绩,并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关处理。

本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填写报名表,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调剂、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诚信考试,不会出现替考、抄写、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相关信息等作弊行为。

承诺人:(手写、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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