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溪县城管局招收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要,按照2020年第九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同意招收34名城管执法辅助人员。为切实做好2020年金溪县城管执法辅助人员招收工作,确保招收工作的客观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试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考试科学、规范、客观,公平、公开、公正地招收,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岗位信息
招收单位为金溪县城管局下属的城区行政执法大队、工业园区行政执法大队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招收执法辅助人员34名,岗位工作主要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为非正式的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
(一)城管执法岗位共21名
1.城区岗位:18名,限男性;
2.园区岗位:3名,限男性。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岗位共13名
岗位一:4名坐席员,限女性;
岗位二:9名信息采集员。
三、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城管执法事业,能遵守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3.要求金溪籍居民;
4.年龄要求: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退伍军人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凭的人员;
6.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坐席员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7.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
8.具有以下条件的享受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双重身份的加10分;(2)具有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加10分;(3)坐席员具有计算机类院校毕业生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加10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收为执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收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12月16日在县政府网站、电视等媒体发布招收公告,招收办做好招收的宣传和报名动员工作。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8点至12月25日17点;
报名地点:县城管局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招收办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收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考核
1.考试程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考试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为县人社局会议室,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在县城管局办公室领取。
4.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考试结束后,成绩由高到低且不低于60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遇末位总成绩同分的情况:由县招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本次报名和考试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经成绩公示没有问题的人员,由招收办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递补。
2.政审。由招收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1、经招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招收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由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招收的执法辅助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期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续聘,聘期内有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解聘。
2、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核定人均经费总额3.5万元/年,列入财政常年预算。按规定缴纳社保、办理医保;实行绩效考核,业绩好可得一定的目标考核奖,具体绩效考核办法由县城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
3、因不按时报到、培训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招收办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重新进行招收。
五、其他
对该次公开招收工作,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严格、安全、有序。认真实行招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城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4-5299689
联系人:万胜胜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