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公告
为了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我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6名。用工性质属劳务派遣制,统一派遣到各乡镇(场)农业服务中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委托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农艺(农机)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男性年龄在58周岁(1962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在52周岁(1968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
(四)红安户籍,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红安县农业局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开展农业(农机)技术指导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农业服务中心的领导及工作安排。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③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④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15日开始登录红安网查询。(http://www.redhongan.com)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地点: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红金龙大道红三中斜对面金沙物业办公楼,咨询电话:0713-5389666,0713-5183598)
(五)报名费:报名时交报名费50元/人。
(六)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登录红安网下载、打印《红安县公开招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劳务派遣制员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相关内容。
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以上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红安网站)。
(3)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末位出现两名以上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招考单位加试一场笔试,考生的成绩按笔试加试成绩排名。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末位出现两名以上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个环节入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考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名。
四、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根据面试成绩结果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进行综合考核。
(二)奖励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按照单项加分,即获得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直部门表彰的加0.5分;获得县人民政府或市直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人民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加1.5分;获得省人民政府以上表彰的加2分。
(三)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待遇按上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的待遇标准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或重新招聘。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红安县恒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5389666/0713—5183598
附件:红安县农业局公开招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劳务派遣制员工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