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公告

来源: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0-12-16 13:45:34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首批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高职院校网络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自治区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连续17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同时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全日制留学生和交换生近200人。设有农业工程学院、康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物流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51个。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附件1);

4. 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6日后出生);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 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17:30止。

2.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名称+姓名+2020年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格式命名(例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姓名+2020年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报名材料严格按以下要求整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1寸电子照片单独建立文档;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目录见附件4)。4个独立文档压缩后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姓名+2020年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7M。

4.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面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进行,根据面试情况和岗位匹配度,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进一步考核人选。

1. 面试

面试按以下规则进行:

(1)如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5的,则须先进行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以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初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综合成绩为准。

(2)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2.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初试或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档案有造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体检要求开展。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应聘实名编制岗位人员经上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准,并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应聘编制外聘用岗位人员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院与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与非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非编岗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和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学院招聘相关重大事项。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人事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招聘相关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下所列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下列情形: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参与招聘工作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接受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和指导。

(三)违纪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

本公告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农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

附件:

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2.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基本信息表.xls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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