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职工队伍建设,落实岗位专职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龙湾籍退役士兵公开招聘机关工勤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机关工勤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8日-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保障科(龙湾区龙江路人武部大楼三楼),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机关工勤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0年 12月30日。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保障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和《国防知识》(含《军队三大条令》、《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征兵工作条例》、《民兵工作条例》)(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单杠引体向上/单杠屈臂悬垂(女)和3000米,(参照解放军《军事体育训练大纲》考核标准:男,单杠引体向上≥6次,3000米≤14′20";女,单杠屈臂悬垂≥20",3000米≤17′00"),体能测评两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单杠引体向上/单杠屈臂悬垂可测试3次,3000米只测试1次。
八、确定入围人员
在体能测评合格对象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②在部队服役期间有立功表现的优先;③在部队服役期间当班长或副班长的优先。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九、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从体能测评合格对象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十、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http://www.longwan.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4、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时须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并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88039655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机关工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武装部机关工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