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眼科医院2020年12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专业人才,优化学科人才结构,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我市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使用操作指引》等文件,我院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眼科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7.符合本方案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受惩戒对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发布选聘公告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通过深圳市眼科医院官网(http://www.sz-eyes.com/)发布选聘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6:30。
2.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泽田路18号深圳市眼科医院5楼人力资源部。
3.联系人及电话:练老师,0755-23959654。
(二)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核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审核(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考核
(一)组织7名专家进行面试。必要时根据拟聘岗位条件,对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水平和适岗能力考核。
(二)对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并保存5年备查。
(三)公布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我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表现。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三)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考核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经研究确定为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医院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755-23959511。
十、其他
(一)本方案所涉及的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涉及截止时间的均为2020年11月30日。具体咨询电话:0755-23959654。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深圳市眼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