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油市总工会公开招聘4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油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招聘4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文字功底较好,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网络应用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新媒体等,具有工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12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投递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档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940836878@qq.com,格式为“江油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姓名”。
3.报名所需资料:⑴《江油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登记表》1份(附件1);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等扫描件电子档1份;⑶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扫描件;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交《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江油市总工会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需带上报名时提交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和工会业务知识。笔试考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江油市总工会,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通过“江油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江油市总工会将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临场表现、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面试当场宣布成绩;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名额时,则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并拟聘人员在“江油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式聘用社会化工会干部80%发放。
2.工资待遇参照现有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待遇。
五、相关要求
1.参加选聘的人员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失真失实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全部承担。
2.请参加选聘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选聘过程中未进入下一个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3.对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放弃、审查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经江油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中共江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请务必如实填写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以下六种情况不得参加考试:⑴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⑵新冠肺炎确诊病例;⑶无症状感染者;⑷密切接触者;⑸近14天内有体温超过37.3°C、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新冠感染的人员;⑹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3.其它注意事项: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持四川健康码“绿码”进场,考试期间有发现体温超过37.3°C,或出现乏力、咳嗽、腹泻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第一时间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报备并配合完成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必要保障流程。
七、江油市总工会负责解释本公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咨询电话:(0816)3252921;
举报电话:中共江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816)348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