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南平市人才市场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南平市人才市场拟各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35周岁以内,有一定文字能力或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要求,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二、岗位主要职责
1.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岗位:主要从事社会保障卡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人才窗口业务受理等方面的工作;
2.南平市人才市场岗位:主要从事人才交流、人才培训、人才窗口业务受理等。
三、工作地点。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二区(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闽北卫校旁)。
四、用工方式、薪酬待遇
1.采用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签订三年的劳务派遣合同;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南平市工改办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全年月均约3200元);
3.办理“五险一金”,享受正常年休假,实行“双休”工作日作息制度。
4.食宿自理。
五、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