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对“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指示精神,解决我旗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力量不足问题,有效推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实施。根据内蒙古农牧厅《关于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0〕3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上级要求,我旗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从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优秀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及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等相关经营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中招募一批动物防疫专员,专职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培养一支热爱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及时解决动物防疫难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服务力量,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二、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将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旗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招募,特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岗位职责
1、为全旗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及时协调解决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为旗农牧局、苏木乡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四、实施范围
按照内蒙古农牧厅文件《关于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0〕365号)文件规定的招募规模规定,奈曼旗下辖15个苏木乡镇(场),计划每个苏木乡镇(场)特聘1名动物防疫专员,共招募15名。(详见附表1)。
五、招募与管理
(一)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年龄限定40周岁以下、即1980年(含)后出生。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具有畜牧兽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以及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等相关经营企业的兽医技术骨干;二是有较高的动物防疫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三是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程序
1.特聘公告:2020年12月14-2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各苏木乡镇(街道)应在公示期内对此次特聘信息进行大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骨干踊跃报名。
2.个人申请:2020年12月21-25日。凡符合特聘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奈曼旗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申请表》(详见附表2),并提交学历证明、身份信息、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视为放弃特聘考核资格。每个苏木乡镇(场)限定择优选择2—3名待聘人员,并将填写后的《奈曼旗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申请表》、学历证明、身份信息、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到旗农牧局兽医股(联系人:柳绍利1394756234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17:30分。
3.技能考核:2020年12月26-30日。旗农牧局成立考评小组,根据本地区动物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择期对全旗报名选聘动物防疫专员人员统一进行技能考核。
4.研究公示:技能考核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7天。
5.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合同,2021年1月4日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情况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六、经费保障
统筹利用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按每人每年2—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通辽市财政和旗财政配套资金依据聘用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用于发放绩效奖励资金及缴纳聘用人员五险一金。具体待遇标准由旗农牧局结合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统筹安排,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工作量确定。
附件:
奈曼旗农牧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