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聘用工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婺城区环卫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业务检查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认真细致,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悉电脑。
5.其他岗位条件见具体招聘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表格发送至邮箱:416377091@QQ.Com
3.咨询电话:0579-83020229(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到定点医院体检
(四)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聘用程序办理,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2.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待遇统一规定执行。
3.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