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来源: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0-12-17 15:25:42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35周岁(1985年12月以后出生)以下;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专业者优先;

4.户籍为温州地区;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25日

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3楼政治处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胡继武,0577-86968578

3.需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登录“温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温警在线”申请)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1),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0年12月25日。

(三)聘用方式

根据报名材料审查结果择优筛选入围人员,录用考试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面谈)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企事业人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司法局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17日

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片粘贴处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 族


婚姻状况


籍贯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职 称


现工作单位


现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个人简历和工作情况

起年月

至年月

单位或学校名称

从事何工作及职务





















奖惩情况


熟悉专业和特长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

报名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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