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州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0-12-17 17:55:38

南通市通州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计划

全区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和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姓名+联系方式)发至邮箱895387156@qq.com。相关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②获得的奖励证书;③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④《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核

对报名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选。

4.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遴选,取消情况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笔试。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等,60分为合格分数线,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测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将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遴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作风表现、综合文字能力等情况。

(四)确定人选

经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党组研究讨论,确定拟遴选人选。若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对特别优秀的人选,按一定程序选聘为相似正股级。

(五)体检

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选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递补

在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遴选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遴选人员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遴选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遴选人员明确放弃的;

4.其他导致遴选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遴选解释权属于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未尽事宜由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13-86027812、18851329168(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监督举报电话:0513-86518386(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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