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0-12-18 08:45:56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解决疾控人才紧缺现状,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灌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灌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详见《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下载。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经验丰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较强。

(四)吃苦耐劳、敬业奉献,能适应24小时全天候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五)在灌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5周年以上(2015年12月17日前参加工作的),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选调岗位一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九)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8:30-下午16:00)

2.报名地点: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大厅(灌云县伊山镇西环北路1号)。

3.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8986555。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表后正反面打印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其他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现场报名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选调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16:30-18:00)到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大厅(灌云县伊山镇西环北路1号)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岗位拟选调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选调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上午7:30,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考察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岗位名称、拟选调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选调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选调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将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的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选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8831256,0518-88986000。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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