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气象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云南省气象局采取考试录用方式,面向气象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云南省气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简介等请登录云南省气象局网站(http://yn.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
云南省气象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岗位计划为仅需求气象类专业的岗位,共39个岗位,42名计划。详见《云南省气象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2019届、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届、2020届毕业生应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气象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国外(留学)相同相近专业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规违纪处于事业单位考试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被禁止参加考试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1日08:00至12月28日18:00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和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提交简历并行的方式。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贴上彩色免冠证件照,发送邮件至175364077@q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871-64189205)。同时在气象人才招聘网申请相同岗位,填写提交简历。
(三)资格审查
由招录单位负责对考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完成,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2021年1月4日在云南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准考证于笔试前一周内发送考生电子邮箱。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意愿。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详见《云南省气象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岗位计划》(附件1),专业目录参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执行。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其中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计算为综合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气象专业知识水平、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包括:气象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以气象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具体范围。由云南省气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并实行保密管理。
笔试于2021年1月17日在昆明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在云南省气象局网站按考号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笔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在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一日,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云南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保证书,承诺于2021年底前取得相应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1月21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综合性结构化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招录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二)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到艰苦边远地区县级气象事业单位和艰苦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高定工资政策和艰苦气象台站津贴。
七、重要事项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公开招聘相关公告指定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和云南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yn.cma.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其它渠道信息不作为招聘考试依据。因查看其他渠道的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三)本公告附件和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公开招聘咨询联系电话:0871-64189205;
(二)纪检部门监督联系电话:0871-64189149;
(三)联系地址:昆明市西昌路77号云南省气象局人事处;邮编:650034。
云南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云南省气象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岗位计划.docx
附件4:云南省气象部门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