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海丰县西秦戏、白字戏艺术传承中心公开招聘演艺人员(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西秦戏、白字戏艺术传承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政策文件规定,经研究,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西秦戏、白字戏艺术传承中心演艺人员,保障两个艺术中心对剧种、剧团传承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确保演艺人员质量。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0年海丰县西秦戏、白字戏艺术传承中心演艺人员(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中国传统戏曲艺术、有较强事业心、进取心、责任感,五官端正、德才兼备、热爱艺术、爱岗敬业;
3.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2月17日至2002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持有三级演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12月17日后出生)以下;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2018年12月份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四)报名程序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个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考生务必如实填报报考信息,因考生填报姓名、性别、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经历、执业(职业)资格、联系电话以及相片等个人信息错漏致影响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信息初步审核。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通过报名信息资格初审的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以考试后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考生资料,经审核通过,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的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一)、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1、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考试(折子戏表演)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试、现场亮分办法,面试工作由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参加招聘考试人员于考试前集中进行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不化妆的剧目表演形式,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实行100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计分法得出考生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为体检对象。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月19日(具体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海丰县文化馆。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深入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二)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服务期为8年(含1年试用期)。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且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往届生、非全日制学历人员须于本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20年11月24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8年(含8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六)本次公开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七)本次公开招聘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以上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因考生原因错过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考察等,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八)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0660-6622212(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
1.2020年海丰县西秦戏、白字戏艺术传承中心演艺人员(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2月18日